明明史

周忱巡抚江南整顿税粮

宣德五年受命,巡抚江南二十年(1430–1451 间主政) · 经济 / 制度 · 地点:苏州、松江诸府(今江苏苏州)

起因

江南重赋(苏松赋额居天下半)逋欠积年,运粮军耗「耗米」无定制,官吏因缘为奸;宣德五年宣宗命周忱总督税粮、巡抚江南。

经过

周忱与苏州知府况钟清厘田赋、创「平米法」(正耗并征、匀摊加耗),置「济农仓」以济运费与赈济,折金花银减民负担;任内逋欠渐清。周忱久任二十年,为「巡抚地方化」第一典型。

结果

江南财赋重地运转恢复;周忱去任后法渐废。

影响

明代财政史的正面样板:非制度性「能员久任」与制度性「巡抚常设」的结合;其平米法与后来的金花银,是一条鞭法「折银」改革的先声(经济线叙事的重要一环)。

出处

  • 1 《明史·周忱传》《明史·食货志》
  • 3 黄仁宇《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》相关章节